山西省农业农村厅 关于公布废止、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告
2024-02-01 来源:山西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:佚名
根据《山西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与监督管理办法》(山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74号)规定,按照省政府有关工作部署,我厅对现行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集中清理,对与现行法律法规不一致、已被新规定涵盖或替代、调整对象已消失、工作任务已完成或适用期已过的18件文件宣布废止、失效,4件文件不再作为行政规范性文件使用,现予以公布。
山西省农业农村厅
2024年1月31日
原文链接:http://nynct.shanxi.gov.cn/sxnytzwgk/sxsnynctxxgk/nynct/gknr/auto1235/auto1239/202402/t20240201_9495740.s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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