欢迎访问 美丽乡村调查网!

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辽宁省农业地方标准集中复审结论的通告

2022-11-07   来源: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 作者:佚名

  

  

  

  

 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》《地方标准管理办法》《辽宁省地方标准管理办法》《辽宁省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细则(试行)》等有关规定,按照《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辽宁省地方标准集中复审结论的通告》(2022年第28号)要求,省市场监管局会同农业农村厅对2018年11月30日前发布的702项辽宁省农业地方标准开展了集中复审工作。经起草单位论证、主管部门建议、公开征求意见等环节,现将复审结论通告如下。

  702项辽宁省地方标准集中复审结论为:继续有效296项、修订271项、废止135项(详见附件)。对于复审结论为“修订”的省农业地方标准,请标准起草单位及时申报修订计划;对于复审结论为“废止”的省农业地方标准,自《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辽宁省地方标准集中复审结论的通告》(2022年第28号)发布之日起即刻废止。

  特此通告。

  附件:1.辽宁省农业地方标准集中复审结论清单(继续有效部分296项)

   2.辽宁省农业地方标准集中复审结论清单(修订部分271项)

   3.辽宁省农业地方标准集中复审结论清单(废止部分135项)

  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

   2022年10月25日


原文链接:http://nync.ln.gov.cn/tzgg/202211/t20221107_4699314.html
[免责声明]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,仅供学习交流使用,不构成商业目的。版权归原作者所有,如涉及作品内容、版权和其它问题,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,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。

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,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、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。美丽乡村调查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。
本网部分转载文章、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,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。

中农兴业股份有限公司主办 | 政讯通-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

美丽乡村调查网 mlxcdc.org.cn 版权所有。

京ICP备17054884号-49

联系电话:010-56232584 13391650821 010-53386791
监督电话:18511526897,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:010-57028685

第一办公区: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;第二办公区: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

邮箱:lyscfzdy@163.com  客服QQ:3420238713 通联QQ:2135697940
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
中农兴业股份有限公司